內地免徵台航營業稅

內地免徵台航營業稅

【本報訊】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訂之後,內地繼續給台灣「送禮」。財政部昨日發佈「關於海峽兩岸空中直航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意在進一步推動兩岸空中直航。文件規定,自09年6月25日以後,凡是擁有兩岸直航業務的台灣航空公司,於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以及來源於內地的所得,均可以免繳營業稅及所得稅。
至於台灣航空公司在09年6月25日至今年9月6日之間已繳納的、但是本應予免徵的營業稅,可以從以後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減,若今年內抵減不完,還可獲得退款。
同樣,在上述期限內,已繳納但卻應予免徵的企業所得稅,亦可退回。

中遠集團將設台辦事處

中台兩地航空合作越見緊密,海上亦然。中遠集團總裁魏家福昨出席達沃斯論壇上透露,該公司在下個月將去台灣宣佈成立中遠駐台灣辦事處,目的就是為了台灣的商人服務,為貫徹落實ECFA提供海運方面的一些幫助。
魏家福說,ECFA毫無疑問對兩岸的經貿帶來一個新的發展勢頭。在這之前,中遠作為首次進入台灣進行小三通的企業,「我們奮鬥多年,就期盼有一天大三通的正式到達。」
魏家福表示,ECFA簽訂以後,中遠將把台灣作為一個重要的港口去開展,比如說高雄港,中遠也和台灣的航商合作共同打造終端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