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第一財經日報》引述接近監管機構人士稱,當局擬對內地銀行的重要監管指標作調整,並引進新的監管指標;在中銀監新監管的「工具箱」中,除對之前的資本充足率、撥備率進行細緻化及升級外,還將引入流動性、槓桿率等新指標,多數指標擬於明年開始實施。消息指當局今次建議,是充份借鑑討論中《巴塞爾協定三》的一些要求。
銀行界人士說,雖然內銀今年底才實施《巴塞爾協定二》的要求,但目前中銀監的監管模式及方向,包括不斷提升銀行撥備覆蓋率水平、一連串集資施壓等,實際上是朝《巴塞爾協定三》的標準邁進,故內銀在資本及流動性方面的規範,絕不遜於境外銀行。
引入槓桿率監管指標
報道引述消息稱,監管當局為加強對「大到不能倒閉」機構的監管,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當局要求追加1%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
當局又對內銀細分出核心一級資本、一級資本、總資本三個項目,最低資本要求分別為6%、8%和10%;另引入超額資本的概念,這部份比例介乎0至4%之間,必要時可調整為0至5%。
新監管工具箱中,當局擬引入槓桿率的監管指標,要求核心資本相對總資產(包括表外)須達4%,初步擬明年開始實施。撥備方面,當局引入撥備對信貸餘額比例須達2.5%的指標,擬明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