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新例公佈 寬限期長達9年歐銀行須增資萬億

巴塞爾新例公佈 寬限期長達9年
歐銀行須增資萬億

【本報綜合報道】源於金融海嘯而醞釀加強監管環球金融業的《巴塞爾協定三》(BaselIII),細節昨日終於出籠。新規定要求銀行持有的資本比率增加兩倍至最少7%,但因為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批准規例延長至2013年生效,亦採取逐步推進措施,銀行業可到2019年才完全落實所有要求。

雖然新規定下,有分析估計單是歐洲銀行業便須增加數千億歐元(逾萬億港元)資本,但由於業界將有充裕時間籌集資本以符合要求,估計新規定對銀行業短期影響甚微。

「大得不能倒」問題未解決

然而,對環球銀行體系影響至深,被歐美監管當局視為主要政策目標的「大得不能倒」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另一監管機構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將於11月遞交針對「大得不能倒」金融機構的方案,增加對這些企業的資本要求是無可避免。巴塞爾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或會透過「資本附加費、應急資本(contingentcapital,即透過供股或轉換債券而得的資本)及保釋債券等」,令企業變得更安全。
除了要監管「大得不能倒」的金融機構外,當局下一步將是要審視在這次百年一遇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衍生工具交易市場。
根據協議,業界需在2015年,符合核心一級資本比率的最低要求,這包括普遍股本以及保留盈利要佔總資產最少4.5%。而銀行要到2019年,才需要將緩衝資本比率提升至2.5%。而未能符合緩衝資本比率的銀行,將會被限制派發股息及花紅。然而,《巴塞爾協定三》要在11月舉行二十國集團峯會上通過才生效。
銀行業界雖然警告新規例將會降低銀行盈利能力、削減實力較弱的銀行的競爭力以及增加貸款成本,但由於轉接期近9年,令協議對業界的負面影響大大降低。而歐洲銀行,特別是德國及西班牙的銀行將因適應新例而要籌集資本。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總監NoutWellink表示,歐洲銀行可能要籌集數千億歐元資金。

專家:執行難成效存疑

《巴塞爾協定三》令環球金融體系變得更安全是毋庸置疑的,但有分析懷疑力度是否足夠,當中亦涉及不少可留作詮釋的空間。有指業界花盡不爛之舌的游說,以延長新例實施期限,與環球監管機構擔心拖慢經濟復蘇進度,而放寬了部份條款,都是令人擔心的。

專家意見

─諾貝爾獎經濟學獎得主史蒂格里茨─
儘管以現時銀行體系積弱看來,給予較多時間落實新資本限制是可以理解。但這卻令公眾繼續暴露風險之中

─前IMF首席經濟師SimonJohnson─
「資本要求應升至15%,而在經濟景氣時,資本要求更要加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