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早前透過銀行存款機存入3,500元,疑錯誤存入另一戶口,經銀行查核及與該名客戶取得聯絡後,確認收到該筆款項。惟該名客戶遲遲不退款予銀行,事件糾纏大半個月,最後她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不誠實挪佔、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監禁10年。一般而言,當警方收到舉報後,會要求報案人及銀行提供相關資料以作調查,如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不誠實挪佔他人財產,警方會依法拘捕及起訴。
警方提醒巿民,存款時先確定收款人的銀行戶口資料,如發現誤存入另一客戶戶口,應保留轉賬紀錄及立即通知銀行處理。
檔案編號:08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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