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指摘警方箝控突發事件發佈,尤其牽涉名人或官員的案件。該會的調查發現,警方近年沒有發佈最少五宗涉及名人或官員的交通意外消息,包括全國政協委員霍震霆的兒子霍啟人涉嫌醉駕被捕,明顯有刻意篩選之嫌。記協主席麥燕庭認為,此類案件有必要受公眾監察,才能避免有關部門執法時「鬆章」。
學者:警欲保護權貴
警務處前「一哥」李君夏06年遇上車禍,須接受酒精呼氣測試;09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政府座駕被撞,沒人受傷,交由司機報案,與妻子自行離開現場;高級警司郭蔭庶的妻子也於同年撞車;今年7月消防處高級助理救護總長陳兆君所乘的私家車撞傷人,司機為陳姓高級救護主任,車上還有一名高級助理救護總長及一名救護監督。霍啟人也於同月撞車,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以上五宗新聞,警方都沒有發佈新聞稿通知傳媒。
麥燕庭認為,公眾對涉及名人的案件非常感興趣,可監察警方或司法部門有否徇私枉法,「如果唔係記者當場影到Amina(包致金姪女)打警察,結果會點?佢去到警署都涉嫌打女警,但係冇記者睇到,冇告到呢條charge」。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警方此舉明顯欲保護權貴,但正正因當事人的地位,有關事件背後故事更耐人尋味,更值得探討,「點解要特別保護佢哋?咁小市民呢?作為公眾人物,都需要面對傳媒。唔可以因為佢有名就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