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源洽商豁免貸款承諾

滙源洽商豁免貸款承諾

【本報訊】滙源(1886)證實,正與債權銀行就違反貸款承諾洽商豁免,但強調「即使有關銀行於2010年6月30日後12個月內,要求即時償還貸款,集團有能力償還或安排再融資」。該股上周五停牌前報5.58元,跌5.9%,股份今日復牌。

稱有力還債或再融資

滙源指出,於8月底的中期業績已披露,由於未能符合貸款協議規定的若干財務承諾,兩筆結餘分別為2.5億美元及5600萬美元的長期銀團貸款技術性重新分類為流動負債。管理層稱,已開始與放款銀行就有關違反承諾洽商豁免,如獲豁免,有關貸款將重新歸類為長期負債,預期稍後會獲得放款銀行回覆。
滙源稱,將向2.5億美元貸款銀行,提供未償還本金0.5%作為豁免費用,以及建議修訂協議內容,包括將負債對有形淨值比例,由0.65倍放寬至0.7倍,負債對EBITDA最高比例,由5倍上調至7.75倍,最低利息覆蓋由4.5倍放寬至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