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得知本港羽毛球手周蜜,疑誤服含禁藥成份的中成藥,被國際羽毛球聯會罰停賽兩年,也將緣盡11月的廣州亞運會。
筆者在體院教練培訓課程兼任教授「運動禁藥」課題有18年,觀察到不少本港運動教練及選手,對禁藥的知識普遍仍不足夠。
周蜜事件,有人會懷疑檢測過程出現錯誤?但是,以現今高科技水平,出錯的機會率相等於十億分一。在尿液樣本要查出曾否服用禁藥,就好像把一小茶匙的糖,放入5個50米標準游泳池的水量中,這些糖溶化後,再隨意抽取一小瓶池水做化驗,研究員仍能利用精確儀器,查出那些糖的份量。
據世界運動禁藥的法規,「誤服」或「不知情」並非抗辯的理由,運動員有責任檢查自己服用的藥物是否違例;就算是誤用,仍會面對處分。運動員需提出合理解釋,證明並非故意服用,才可減輕罰則。
周蜜要證明自己清白,唯一方法就是返回她購買中成藥的商店,再買相同份量的中成藥給專家進行化驗。若這些中成藥的確含有克倫特羅,她才有望減輕判罰。
事實上,一般醫生或藥劑師未必熟悉運動禁藥的種類,教練及運動員最好向隊醫或運動禁藥專家尋求專業意見,方能避免「中招」。
文:雷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