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食品公司董事為助情婦開足浴店,掏盡私己錢甚至挪用妻子積蓄,向情婦借出逾300萬元。董事與情婦分手後,要求女方還款不果,昨在高等法院興訟追債。男方堅稱涉款為借貸,女方反指是男方的饋贈及零用錢,又謂當年任職桑拿浴室時,男方動輒給予幾千元小費,現卻誣告她,「食咗飯唔使埋單呀?邊有啲咁嘅男人o架?」記者:楊家樂
原告呂輝烊,年約60歲,為國際食品(亞洲)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被告為曾任職桑拿浴室的52歲女子崔健敏。據入稟狀,二人在04年底拍拖,07年10月分手。原告曾問朋友賒借或利用妻子的積蓄,私下借錢給被告。
原告:有書面還款承諾
原告與被告曾有口頭及書面還款承諾,惟被告至今只還款15.3萬元,原告遂入稟追討319萬元及利息。
原告昨供稱,被告財政拮据,又要供樓,由05年1月至分手時,他共向被告借出335萬元,包括被告聲稱開設足浴美容店的60萬元資本。原告看在相識一場,加上被告稱有舊老闆資助,相信她能還款。
被告昨道出另一版本,指起初原告經常光顧其桑拿浴室,「佢嗰陣追我,隔兩日就嚟,次次都畀幾千蚊小費,同我上床」。05年原告向被告謂「你家啲錢俾(桑拿)公司賺,不如過嚟幫我打工啦」,被告遂加入其食品公司任經理,月薪23,500元。
與少夫離婚後原告供養
被告稱,本不欲與原告發展「變態性關係」,05年初曾下嫁一名比她年輕11歲的男子,但因被告不斷上門,又常於凌晨致電訴苦,令她於同年底離婚。其後原告供養她,又投資到她的北角地舖及足浴店。
被告謂原告曾指示她以個人名義開立多個銀行戶口,惟實際錢銀往來由原告操控。後來原告向她解釋,自己挪用公款,怕妻子及公司揭發,希望她假裝欠他100萬元,「佢叫我幫佢頂吓,過咗呢關;又話我係民事(責任),最多破產,佢就係刑事,要坐監」。雙方今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A134/08
庭上爭辯 互寸:服咗你呀!
【本報訊】內地出生的被告崔健敏,自稱來港後胼手胝足,生計本不成問題。遇上已有家室的原告呂輝烊,發展一段不倫戀,更惹來官非。她昨日在庭上怒斥前情郎:「口是心非,話負責我一輩子,叫我幫你,家返轉頭告我!你係利用我!」原告反擊:「我否認話照顧你一輩子。」
被告昨日並無律師代表,故親自上陣盤問原告。當原告出示聲稱由被告簽署的借據時,她激動指原告偽造文件,更斥喝原告「你話係真?我服咗你呀!」原告不甘示弱,高呼「我服咗你就真」。
被告將原告分手後寫給她的情信呈堂。原告在信中自稱沒有背叛或變心,「我會盼,盼望你再和我聯繫,實現諾言,希望讓你過好日子」。原告承認曾寫信,因為怕她不還錢。原告在信中稱被告「我的敏敏」,下款「痛苦的花生仔」。被告庭外解釋,原告喜歡食花生,故自稱花生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