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廟佳桑拿老闆等九人涉串謀管理淫窟,案件06年審訊時,其中曾任女警的被告妻子(圖),懷疑卧底警與同袍夾口供,遂暗中在法庭證人室放置錄音機,偷錄警員對話,揭發他們漠視法官警告,私下談論案情。該名前女警、協助放錄音機的男子及對偷錄知情的法律文員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訊。 記者:黃幗慧
被控藐視法庭的三名被告為54歲吳惠冰,吳的朋友黃文俊及法律文員姚木德。吳曾任女警27年,至02年離職。
管理淫窟案06年9月在區域法院開審,但到審訊中段,被告張世傑的妻子吳惠冰聽到有警員對卧底警員說:「啱喇,咁樣就鋤X死佢哋」,令她擔心警員會不擇手段令丈夫及其他被告入罪,故要求黃文俊協助,暗中在法院證人室內的凳底放置MP3錄音機,偷錄卧底警及警員等候作供時的對話。由07年5月7日至9月7日間,她共用了47部錄音機,偷錄了47日。吳事後聘專人為錄音做謄本及繙譯,揭發警員在作供期間,私下談論案情及證供。
辯稱司法未受影響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形容案件是嚴重刑事藐視法庭案件。證人室的作用是保護證人免受干擾,即使受影響的人未必知道被偷錄,但都會令他們受到壓力。而被告放置錄音機後,不能控制誰的對話會被錄音,故不涉案的人士與其律師的對話可能亦被偷錄,可能侵害到他們的法律專業特權。
辯方則指,被告偷錄的目的旨在揭發警員是否涉及妨礙司法公正,司法並沒有受影響。
吳惠冰亦因偷錄一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宣誓下作假證供,指她干擾錄音及聲稱姚木德在07年12月才知悉偷錄事件,但實情是姚在07年5月已知情。另33歲警長楊家豪及35歲警員周熾明被控作出傾向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們在07年6月1日,討論楊已作的供詞及研究怎樣作供。該案將在區院排期審訊。
案件編號:HCMP8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