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富中心 嬰屍塞渠

和富中心 嬰屍塞渠

【本報訊】北角名廈和富中心發生嬰屍塞糞渠事件。有低層單位的馬桶淤塞,管理處接獲投訴後,昨派工人檢查,工人發現渠內塞着的竟是一具嬰屍,立即報警。消防到場鋸下一截藏屍糞渠,取出嬰屍,警方證實是一具繫有臍帶的未足月嬰屍,疑有人在高層單位產子後,丟進馬桶冲走引致塞渠。警方不排除事主是外傭,並調查嬰兒棄丟馬桶時是生或死,暫時無人被捕。記者:馬耀文、溫文學

現場為北角和富中心第4座,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大廈高層日前有人在家中誕下懷胎僅約6個月男嬰,懷疑產子女子事後在廁所將初生男嬰丟下馬桶,然後按去水掣將男嬰冲走,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卡在曲尺位 低層塞廁

和富中心第四座樓高25層,每層4個單位,面積由807至1,246平方呎,每個單位有三個廁所包括客廁、主人房套廁和工人房廁所;而每層同一單位的各個廁所分別共用獨立糞渠,由頂樓直通地下,昨日發現藏嬰屍的糞渠據稱為工人房廁所。警方相信被丟下馬桶的嬰屍經糞渠一直冲至近一樓平台,並在一截曲尺位的糞渠位置被卡住,不久糞渠便告淤塞,其中低層多個單位首當其衝受塞廁之苦。
管理處接獲住客投訴塞渠後,昨中午12時半,派工人到一樓平台的糞渠檢查;工人發現有異物塞在約半呎直徑糞渠中,經查看赫見異物竟是一具狀似是嬰屍的東西,工人大驚馬上通知管理處,由管理員致電報警。

發現嬰屍塞渠(箭嘴示)的和富中心第4座平台。

屍身已腐爛 繫有臍帶

警方到場封鎖平台調查,並交由港島東區重案組接手,探員查看發覺無法輕易將嬰屍從糞渠取出,於是召消防協助。消防員帶備電鋸等工具到場,將一截T字形的藏屍糞渠鋸下後,將該截糞渠移至平台再用工具將渠內嬰屍取出。由於屍體被長時間浸於污水中,經已開始腐爛,法醫官初步檢查證實是男嬰,仍然繫有臍帶但未完全成形,估計約為懷胎6個月的未足月嬰兒。
警方將一隻搜索犬帶到現場,嗅過嬰屍即由警員拖登上大廈各層協助搜索,但並無所獲;另外大批機動部隊警員亦到場搜查。消息稱,警方不排除嬰屍是南亞裔女子所生,亦有可能是大廈住戶所聘的外傭,於是在大廈地下向出入的外傭查詢,並向各住戶問卷調查,但至深夜仍未有人被捕。
另一方面,工人事後更換被鋸斷的糞渠後,受影響單位冲廁情況亦恢復正常。永霸高壓通渠公司姓林負責人指,若樓上樓下各住戶同時去水,由高層排出的異物,一般不需3小時便會循樓上單位糞渠冲到樓下,繼而淤塞渠位。他指出,由於糞水污物無出路,便會由一或二樓低層單位的馬桶倒灌入屋:「樓上單位冲幾多污物落嚟,低層單位就接收幾多,十分惡心。」
對於事件中的嬰屍疑是外傭所為,明愛(亞洲外地勞工社會服務計劃團隊)督導主任黃志勤指,事件反映女傭遇到懷孕不懂求助、或不理解本港勞工法例或害怕遭解僱失去工作。黃指,本港僱傭條例下僱主因懷孕理由解僱員工屬違法,而且僱主有責任安排懷孕員工放產假及在工作上作安排,例如懷孕首三個月內嬰兒未穩定不做粗重工作。外傭政策關注組主席周潔冰指,家中外傭懷孕是僱主最頭痛問題,雖然法例禁止僱主解僱懷孕員工,但現時有僱主私下與女傭協商,一般是補回兩至三個月薪金予外傭,然後由女傭自行提出辭職。

嬰屍塞渠示意圖

1〉一女子在和富中心高層誕下未足月男嬰,進馬桶後按去水掣冲走

2〉低層住戶發現糞渠淤塞,向管理處投訴

3〉工人檢查糞渠發現有嬰屍後報警,消防用電鋸鋸斷一截糞渠,取出嬰屍

外傭產子事故表

日期:22/2/2010
事件:當黑市家傭的菲女,在葵涌僱主家產子後棄於電梯被捕,男嬰幸獲救

日期:16/3/2009
事件:將軍澳叠翠軒懷孕20周印尼女傭,在僱主家中服中藥墮胎,致下體大量出血休克送院

日期:9/3/2008
事件:中環環球大廈近港鐵站畢打街出口,有人棄置載有連臍帶初生女嬰屍體的紙袋,並放有一張菲文字條寫上「不論嬰兒生死,請給予幫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