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城市論壇,十分有趣,台下嘉賓比台上發言者更具份量,更有資格,形成了台上弱台下強的局面。講言論自由,記協主席發言時提到《信報》有位專欄作家寫了十六年竟被炒,以此證明新聞言論自由尺度收緊,像這樣的例證,實在太站不住腳了。
無可否認,言論自由在一些大眾傳媒,一些不同左右黨派自我審查之下這十多年來明顯倒退,但每一個專欄作者在被邀開欄時,是否需要白紙黑字簽定以若干年為限,不可隨便請人收聲停筆?當然沒有,賓主之間莫不閒話一句,不必商榷,自有行規。我寫專欄的經驗始於香港,一去數十年,期間因為自出版界退休了,索性連專欄也不寫了,只是偶而有些聽不過耳,看不過眼的現象,用讀者投書的方式也十分樂意,讓編輯認為這個人是北地忍不住的春天吧,這才又拾起筆來。做過資深編輯,也做着半個專欄作者的我,非常清楚這一界的遊戲規則,主導權一向在報館;在報館的工作人員手上,不必有任何原因,某日等人告訴你要改版了,請暫時不要再供稿了,此時你還需要去問:暫時?暫多久?點解?點解?是何人的主意?實在不必再去多問、再問再追究原因對成年人而言。正如丈夫、妻子、情人忽然之間心變了,冷待你了。怎樣才是正確的做法呢?失敗如我沒資格發言,但做為一個有型有款的男女,識做啦!不但識做,而且心理建設更重要,確保自己不因此而傷感情才好,試想大亨小傳中名校出身的俊男美女,那丈夫竟會與一車房老闆娘鬼混釀成悲劇呢,誰去問點解?
不要說寫十六年,寫了六十年,人家一聲令下,且不必去管誰的令,都有權炒你,與好壞叫不叫座無關;報事如此,情事如此,婚事如此,說穿了世事無非如此,榮辱之來,何必喜,何必憂。只不過過不了自己這一關,為免谷氣,拍案而起又何妨,但請別放大了來看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