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違例招牌 政府部門卸責

監管違例招牌 政府部門卸責

兩年前灣仔泰國餐廳招牌塌下壓死途人,事發後當局承諾加快處理僭建及棄置招牌,去年更推出清拆招牌大行動,惟至今違例招牌仍處處可見。有測量師批評「大行動」隔靴搔癢,認為當局應推行招牌登記制度,盡快清理無人認領的招牌,提高市民安全保障。

在2008年6月一名婦人途經灣仔道,不幸被一個日久失修的食肆招牌壓死,上月死因研訊結束,裁判官批評屋宇署檢測招牌指引過於寬鬆,竟將重逾600磅的霉爛大招牌列為可容忍僭建物,監管漏洞可見一斑。兩位讀者相繼投訴招牌問題:

個案一:遲遲未拆

李小姐居住深水埗南昌街與荔枝角道交界的東成大廈,樓齡逾40年。她指大廈外牆有兩個僭建大招牌,早於07年屋宇署已下令物主清拆,但物主一直未有遵從,並向屋宇署提出反對,事件拖延兩年多仍未解決,她不滿當局處理進度緩慢。
屋宇署表示,由於招牌物主對該署發出的清拆命令提出上訴,現正等候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的初步聆訊;上訴期間除非有緊急情況,否則該署不得強制執行清拆命令,直至上訴獲得處置、被撤回或放棄。
屋宇署強調,未經該署批准及同意而在大廈外牆豎立的招牌,都屬違例建築工程,該署會向物主發出清拆命令,若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該署由2008年7月至今年6月,共接獲168宗招牌緊急事故舉報;如發現有即時危險,會安排承建商即時清拆。

個案二:燈箱阻街

一位油麻地506-508號彌敦大廈居民表示,大廈門外長期擺放了數個座地燈箱招牌,每個高約4呎、闊約2呎,阻礙行人路,他曾向大廈管理公司反映,但職員指門外屬公眾地方,不屬大廈管理範圍難以干預;向政府部門反映,卻一直未見改善,「呢類招牌好似冇王管,除咗阻塞通道,仲影響市容。」
記者曾到現場,發現大廈門外擺有兩個座地招牌,其中一個駁有電源,雖然無嚴重阻塞,但也阻礙途人及居民出入。不過食物環境衞生署稱,上述招牌無妨礙街道清潔工作,故轉交負責街道管理的民政事務處、機電工程署及警務處跟進。
惟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該署只負責統籌各政府部門跟進此類問題,已通知警方跟進;機電工程署解釋,該署負責執行《電力條例》確保電力安全,上述燈箱招牌並沒涉及電力安全問題;警方則表示,根據政府「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的街道管理策略,遇三類情況才會立即行動,包括對公眾構成危險、對交通或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影響,以及當有罪行或破壞社會安寧事件發生。油麻地警署曾派員調查,認為燈箱招牌未有造成阻塞,已勸喻商戶自律。
檔案編號:0719009

測量師:應設登記制度

屋宇署粗略估計目前全港約有19萬個招牌,但沒有就僭建、棄置招牌及檢控數目作統計;政府去年曾撥款1,800萬元展開全港「清拆棄置招牌大行動」,全年清拆逾6470個招牌。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何鉅業估計,目前經屋宇署正式審批同意豎立的合法招牌只佔整體約兩成(即約3.8萬個)以上,而當局清理的數目只是鳳毛麟角,大部份違例招牌仍然存在。

促由單一部門負責

他指出,政府今年底將推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商戶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可由註冊承建商或在認可人士監督下豎立合法的招牌),目的簡化設立招牌程序及確保招牌穩固安全,然而對改善舊招牌問題起不了作用。他認為,政府應推出招牌登記制度,以簡易程序登記全港招牌物主,發現無人登記的招牌即安排清拆,才能解決非法招牌問題。
至於大廈門外的燈箱招牌,何鉅業指目前法例存灰色地帶,建議政府研究修訂法例,授權單一部門負責充公阻街招牌,執法行動及加強公眾教育雙管齊下。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