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電視天線系統合約期滿屋苑加電視訊號須付費

10年電視天線系統合約期滿
屋苑加電視訊號須付費

有線電視95年與房委會簽訂10年電視天線系統合約,為期間興建逾110個公營房屋屋苑鋪設網絡,條款列明合約期間屋苑可免費接駁衞星電視訊號,但房委會與有線未有於完約後再作安排,涉及屋苑如需安裝其他收費電視訊號,須經有線同意及收費,公屋聯會批評房委會做法未有顧及小業主的長遠利益。

房屋署表示,當年收費電視的發展未成熟,房委會為提供住客更多電視服務選擇,於95年與有線簽訂10年合約,至05年5月完約後不續約。合約生效期間,有線共替房委會約70多個公共屋邨及40多個居屋屋苑(不包括私人發展商參建屋苑)鋪設電視網絡,有關住戶至今仍可繼續免費接收地面廣播頻道。

房署未為滿約作安排

惟房屋署未有與有線就完約後作出妥當安排,而涉及的公屋及居屋相繼出售,房屋署也未有主動向接手管理的業主立案法團提及有關合約,造成法團於管理上的困擾。有居屋向有線申請在其鋪設系統接駁其他電視訊號,就收費事宜無法達成共識。
有線電視表示,根據與房署之安排,該公司免費為負責鋪網絡的屋苑提供有線電視及免費電視台訊號,屋苑自行加入衞星電視頻道訊號,因涉及訊號接入安裝及日後經常性維修成本,故須徵費。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署與有線電視簽訂10年合約的做法,是出賣小業主權益,「房署可能諗住慳一筆,冇顧及到小業主長遠嘅權益,就同有線簽死約,造成日後業主立案法團喺管理上嘅困擾」。他認為事件非個別屋苑問題,房署須正視,並與法團協商解決方法。他建議法團向申訴專員公署求助,或嘗試從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檔案編號:0802044

加入衞視與有線洽談兩年

馬鞍山錦豐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劉先生向本報反映,該屋苑第三期的三幢大廈於95年後興建,由有線電視鋪設電視網絡,08年5月開始就接駁衞視與有線洽談,近兩年仍談不攏。
劉忿言:「之前一、二期有啲住戶裝咗有線,接駁衞視時有線裝咗兩個接駁點,每個點一次過收6,000蚊接駁費,但第三期有線只同意一次過收檢查費3,000蚊,但每個單位每月要畀2.5蚊接駁費,三座1,800幾戶加埋每個月要畀4,700蚊。房委會簽合約,要小業主承擔後果,好激氣!」房署表示,一直有協助法團與有線磋商收費,並指無接獲其他屋苑有同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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