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na案主審裁判官:可能意外碰到陳巧文涉襲警脫罪

Amina案主審裁判官:可能意外碰到
陳巧文涉襲警脫罪

【本報訊】香港大學女生兼社運人士陳巧文今年元旦參加示威時,涉嫌出拳襲擊女警,被警方引用《警隊條例》控以襲警罪。裁判官阮偉明昨裁決指,當時情況相當混亂,被告很大可能意外碰到女警面部,裁定她罪名不成立。陳巧文表示會繼續以和平方法示威抗議。
記者:蔡曉楓

陳巧文昨獲悉無罪後表現平靜,她在庭外表示「唔覺得好彩,因為我都無做過」,她亦不會受今次事件影響,會繼續以和平方式參與示威抗議爭取權益。

指摘警方政治檢控

陳巧文又指警方一直以政治檢控打壓社運人士,最受影響的是草根社運人士,警方的證據薄弱仍堅持檢控,即使最後脫罪,他們缺乏時間金錢等資源去抗爭。
被告陳巧文(23歲)被控今年1月1日在德輔道西的西區警署外,襲擊女警林月倪。事主曾供稱當日傍晚6時半,遊行人士突然停下堵塞行人路,被告站在事主面前,高舉右手握拳向上叫喊「警察行開,我要衝過中聯辦」,其後突然用右拳從上而下擦向她的臉頰。
香港人權監察昨回應指,不欲見到警方為打壓示威活動,在證據不足下提出檢控,令被告受到不必要的纏訟。而就襲警案件,早前律政司已要求警方發新指引,若警方日後以較重刑罰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檢控襲警,須先諮詢律政司意見。

陳巧文被指今年元旦日示威期間襲警。資料圖片

李柱銘義務打官司

但人權監察認為,有關指引並不足以杜絕警方的濫權行為,律政司應即時修訂警方的指引,指示所有與警方有利益衝突的案件包括襲警、阻差辦公及浪費警力等,必須交由律政司全權處理。
處理包致金姪女Amina襲警案的裁判官阮偉明裁決指,案發時情況相當混亂,後面的示威人士向前推,未能排除被告意外觸碰到事主面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她罪名不成立。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因為義務替被告辯護,不會申請堂費。
案件編號:ESCC25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