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達通公司出售日日賞計劃會員個人資料事件曝光後,有民協成員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八達通追討50元感情傷害賠償。案件昨日再提訊,八達通公司提出將申請剔除申索,若不成功,要求將案件轉往更高級法院審理。民協的申索人於庭外直指,八達通的舉動是刻意留難,借意擊退小市民追討權益。
記者:陳詠詩
申索人黃永傑(28歲)為民協社會工作主任,昨在民協中常委李健勤陪同下到庭。
黃於庭外指,八達通要求將案件轉往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他可能要聘請律師,「大公司有錢就想帶上更高法庭,我哋一般小市民好難支付有關費用」。他認為八達通有刻意留難之嫌。
案件押後11月4日提訊
李健勤則指,案件的索償金額不高,程序不複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便可。他懷疑八達通借意擊退小市民,令他們不可透過法律程序追討權益及損失。
審裁官周昭和在庭上作詳細解釋,若案件轉介至更高級別法院所牽涉的訟費問題。黃永傑表示,要向律師索取意見,才能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申索。
被告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昨向法庭提交答辯書,指該公司沒有在申索人所指的情況下收集其個人資料,因此被列作被告並不洽當,要求剔除案件。若案件未能剔除,八達通認為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爭拗及專家證供,對社會整體有深遠影響,為了公眾利益,要求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申索一方亦提出,鑑於八達通控股全資擁有的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是日日賞計劃的提供者,因此申請將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列作第二被告。黃永傑基於昨日才收到被告的答辯書,故此要求法庭給予時間諮詢法律的意見,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4日再提訊。
申索人日接10推銷電話
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上限為五萬元。根據黃永傑的申索指,他於06年1月登記成為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會員後,每天均會收到保險公司的推銷電話,每天平均「十次八次」,每收一次電話,就要花一至數分鐘應付,擾亂工作心情。他以八達通出售資料所得的4,400萬元利潤,賠償197萬受影響客戶計算,認為可償22元,另加入稟費及50元感情受傷害賠償,追討共172元。同案另一名民協的申索人李詠兒,早前已撤銷申索。
案件編號:SCTC366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