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文員狎兩男童囚46月

迪士尼文員狎兩男童囚46月

【本報訊】香港迪士尼樂園一名男文員多次在廁格內,非禮兩名在網吧認識的男童,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父母自小離異,影響心理,但無強烈的性偏差。暫委法官杜大衛相信被告已後悔,惟罪行嚴重,被告重犯機會中等,判監3年10個月。
35歲被告葉敬恩被控5項非禮及1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發後已辭職。辯方求情指,被告是獨子,年幼時父母離異,父親火速返內地與二奶同居,被告大受打擊,至今仍未能原諒父親。辯方形容被告寂寞,雖多次與女性發展親密關係,但近8年來已沒近女色,反與男孩相處時感到舒暢。辯方強調,被告無強烈的性偏差,但需接受心理治療。

掩男童眼侵犯被加刑

法官判刑指,被告花長時間觀看年輕人色情錄像,看完便非禮男童;被告用手掩蓋7歲男事主眼睛犯案,令他驚慌不敢反抗;事後請食飯,要求男童勿聲張,均屬加刑因素。法官相信被告已後悔,惟罪行嚴重,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法庭須向公眾發放清晰訊息,以儆效尤。
案情指,被告在葵涌的新天地網絡站認識現年9歲及12歲的男童X及男童Y。被告透露在迪士尼工作,常替兩童繳上網費及買食物。去年4月起,被告多次在廁格非禮他們。今年1月2日,被告在葵涌廣場廁格非禮X,離開時遭巡警拘捕,發現身上的USB手指內藏9個兒童色情圖像及13段片。
案件編號:DCCC6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