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孫兒、立法會議員霍震霆與前妻朱玲玲的第三子霍啟人,涉嫌今年7月在港島西半山駕駛寶馬跑車時失事撞欄,發現其體內酒精超標近三倍,被控以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兩項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朱玲玲陪同兒子到庭應訊。
聞保釋條件輕說「yes」
現年22歲的被告霍啟人,報稱學生,昨身穿西裝,架上眼鏡,與母親朱玲玲一同到庭,兩人坐在旁聽席上,表情嚴肅。當霍啟人站着應訊時,亦表現平靜。整個提訊過程不足一分鐘,霍啟人聽到保釋條件後,輕聲回應「yes」。
控方暫不聽取被告答辯,辯方則要求押後案件四星期,至下月5日再訊,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並准許被告繼續以現金8,000元保釋外出。據了解,辯方需時閱畢涉案文件,以及取得法律指示。
霍啟人與母親朱玲玲於提訊後,在證人室與律師傾談一會便離開,朱玲玲拖着兒子霍啟人步出法院,由一名保鑣開路,兩人在傳媒簇擁下登上車牌「HK77」的寶馬房車。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7月17日,在香港般咸道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而被告在同日的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為100毫升有71微克,超出法定限制。案發時被告駕駛70多萬元「HK21」車牌的寶馬跑車,是父親霍震霆所贈。
案件編號:ESCC36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