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姦姨仔 制服團長官囚78月

圖姦姨仔 制服團長官囚78月

【本報訊】在本地青少年制服團隊當分隊長官的運輸公司東主,趁懷孕妻子邀13歲姨仔到家留宿時,強吻及非禮姨仔。之後在團隊活動及在辦公室中,企圖強姦她。涉案東主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法官斥責被告身為事主的長輩及團隊中的長官,雙重破壞對事主的誠信關係,判囚6年半。

妻子到庭代求情

27歲的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其妻子、親友及隊員均有到庭,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稱讚被告是好朋友及好上司,被告的妻子稱已原諒丈夫。被告則在信中表示後悔,因一己私慾令身邊人受傷害。心理報告指,被告沒有異常心理傾向,不懂處理性慾,但重犯機會低。
法官湯寶臣宣判指,育有兩女的被告勤奮上進,對家庭有承擔,寄語他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控制性慾,另希望事主重返正常生活。
案發08年夏天,事主到被告家過夜,她與被告在客廳看電視,被告摸她胸部及強吻她。去年5月,事主參與團體舉辦宿營,被告走到事主所睡的救生艇內,企圖與她性交。同年8月,被告在辦公室內,又嘗試與事主性交。事主其後向社工求助及報警。
案件編號:HCCC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