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馬尼拉慘案的「頭七」之日,立法會各大黨派聯合發起遊行。這是自八九年六四前後香港不分左右、不計親中抑反共,都一起參與遊行以來,21年首次全港市民齊心的遊行。不僅是藉此寄託我們的哀思與憤怒,對香港市民今後外遊的保障也有深刻意義。
各大黨派宣示遊行有四大立場:一,嚴正要求菲律賓政府徹查事件;二,從速向傷者、倖存者及死傷者家屬提供全面支援;三,制訂應變措施處理日後類似事件;四,與旅遊界商討跟進工作。
四大點的第一點至關重要,因為這涉及對發生這罪行的責任與公道。從事件發生前後種種迹象來看,與其相信這是槍手蓄意的暴行,毋寧更相信這是被菲警方處事者所激發的暴行,至於處事者是行為愚魯或另有動機,對此也要置疑。前天菲前總統阿羅約夫人致函曾特首,提到:「誰把談判變成暴力收場的人,都應該依法懲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悼念死者,並且還死者和家屬一個公道。」這是來自菲律賓的正義聲音,阿羅約夫人曾掌有最高權力,香港各黨應尋求她的政治勢力協助,以促成把「談判變成暴力收場的人」予以法辦。
四大點的第二點,若指港府與各團體對受難者的全面支援來說,那麼事實上已在進行,而且進行得不錯。
中共中宣部在事發第二天,即下令內地媒體「要按照外交部表態口徑,正面報道各方積極營救人質及做好相關善後工作情況,不要將此事與中菲關係掛鈎,避免出現過激言論。」可見中共主要的考慮是「中菲關係」;中國駐菲大使劉建超在23日整天沒有露面,24日用急口令式的談話應對香港媒體,沒有一點哀傷神情。菲總統更是不斷推諉事件責任。他們看到的是「事件」,是「數字」(幾個人)。香港傳媒連日來報道的,卻是一個個家庭,一個個曾是活生生的人,是一個個生命。我們的支援落到每個受害者及其家人身上,看到個體的尊嚴,體現高尚的人性。因此,第二點的「全面支援」要展現的是每一個個體的價值。
第三點制訂對日後類似事件的應變措施,關係到香港人今後在外地的保障。
曾特首當天無法與菲總統通話,說明香港涉外事務的無力感。《基本法》規定,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負責管理,但亦規定中國外交部在香港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以及中央可授權香港特區政府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涉及香港居民在外地的人身安全問題,這並非「國家行為」,而只是香港居民的人權。今後中央似應授權香港特府可自行處理。而曾特首在接不上給菲總統的電話時,亦應即時向外交部駐港特派員求助。無論如何,日後若有同類事件發生,我們不希望特區政府只懂開會和乾焦急,而沒有任何實際行動跟進。因為,世上貪污盛行的國家不只菲律賓一國,港人多選擇旅遊的東南亞,貪污尤其嚴重,而貪污通常是與效率成反比的。我們實無法要求一個貪污國家的辦事效率可比得上廉潔法治地區。如果這樣,我們就有必要向中央請求在涉及香港居民在外地權利的問題上,對港府有較大的授權。因為我們真是無法相信中央對人民的權利有足夠重視。
四大點中至少這三點,對香港市民情緒的平復與今後出遊的權利,至關緊要。不要說因為我們無辦法直接面對菲律賓政府和中央政府,於是上不上街沒有甚麼相干。若上街人數多,說明我們對事件的關切程度深,和對自身權利感迫切。上街是我們意願與力量的體現。
倘因為我們的力量表現,而促成四大點關切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那麼也可以藉此告慰逝者在天之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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