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運輸工與駕車的休班女警,於今年6月13日在屯門屯匯街發生人車爭路。雙方爭執間,他拾獲女警跌出車外的手袋,復以遭女警駕車撞倒作脅,索價30萬元贖回手袋。涉案35歲被告黃樂民,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及勒索罪成,判監6個月。
律師昨呈遞多封被告親友的求情信表示,被告當運輸工,月入1萬元,家中有父母及弟妹,家人指被告自幼沉默寡言,無留意他成長出現問題。被告干犯本案,明知對方為警員,仍作出30萬元的要求,匪夷所思,其實與他成長出現偏差有關,形成性格自我中心,思想偏激,易判斷錯誤。被告還柙已得到教訓,盼法庭可判處緩刑,讓被告可警惕自己判斷的問題。案件編號:TMCC19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