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天主教聖猶達堂越南籍執事,在宿舍向女家務助理摸胸非禮,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昨認為被告並無真誠悔意,但考慮他過往品格良好,事件影響其神職工作,判囚11日。
官指被告非真誠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向教會告解以示後悔,但裁判官陳仲衡並不接納,判刑時指被告向感化官表示後悔及告解,但被告仍認為事件屬意外觸碰,並非真誠後悔,故不符合判處社會服務令的要求。至於被告的渴望做神父,事件對此造成影響,考慮他過往品格良好,案情不算嚴重,判短期監禁。
50歲被告阮文傳(圖)案發時為天主教香港教區執事,服務北角聖猶達堂。案發於去年12月14日傍晚,宿舍內只有被告及年逾50歲的事主。
事主弄好晚飯,問被告是否要即時用餐。被告突用右手搭在事主背部,問:「我哋係一家人,你可唔可以畀我摸吓?」此時被告左手觸摸事主左胸。
事主受辱後推開被告,不慎後腦撞牆。事主痛極大叫「走開」,被告卻上前抓住她雙臂再問:「你可唔可以畀我抱吓你有幾重?」事主大叫「間房有磅,你自己去磅」,並立即拿起手袋離開,臨行前拋下一句「你哋係神父嚟o架」。
案件編號:ESCC2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