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個麻木不仁,視槍殺人質慘劇同兒戲的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真教人火冒三丈,禁不住向他破口大罵。這位靠父母餘蔭上台的人居然說,任何國家、政府都不可能確保人質安全,都不能保證營救行動成功,似乎在說他的政府已盡了力,沒有甚麼責任。
阿奎諾三世的說法其實似是而非。是的,任何營救人質的行動都有風險,都可能造成人質及其他無辜平民傷亡。但歷史經驗說明,鹵莽、無能、窩囊、無部署的營救行動往往對人質做成更大傷害。
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一九七二年慕尼黑奧運會以色列運動員被劫持事件。當年九月,八名屬於激進組織「黑色九月」的巴勒斯坦及阿拉伯槍手闖入選手村,脅持十一名以色列舉重、摔角運動員及教練,要求以色列政府釋放二百名被囚禁的阿拉伯及巴勒斯坦囚犯。爆發危機後,當時的西德政府才突然發覺由於憲法及法律規限,不能動用軍隊解決問題,只能倚靠慕尼黑市及巴伐利亞州警隊。這些地方警察既沒有受過反恐方面的訓練,也沒有相關的裝備處理問題,甚至連避彈衣、頭盔也不足夠,令救援行動難以進行。其間更因為忽略了槍手佔據的宿舍有電視機可以收看新聞,派出拉雜成軍的突擊隊準備發動攻勢,幸好最後關頭決定繼續談判,取消行動,不然這些突擊隊肯定死傷慘重。
過了大半天,槍手殺了兩個人質後以色列政府仍不為所動,槍手決定不再僵持下去,改為要求西德政府提供飛機讓他們帶同人質飛到利比亞。西德政府一方面答應槍手要求,另一方面在機場佈下天羅地網,希望可以擊斃槍手,救回部份或全部人質,為政府挽回一點面子。只是,論論盡盡,毫無經驗的慕尼黑警方根本不懂得如何作部署,甚至連槍手總共有八個人也不知道,只當有五名恐怖分子,在高位配置五個狙擊手;有些狙擊手則連避彈衣,鋼盔也沒有,只穿着普通衣服。
到槍手跟人質乘直升機飛到機場後,各狙擊手在毫無組織配合下忽然發動進攻,登時槍聲四起,敵友不分的亂槍掃射。結果,只有部份槍手登時被擊斃,其他人則有時間用手榴彈炸毀直升機,把九名以色列人質全數殺盡。更可笑的是,槍戰中途,警方才發現沒有召喚警隊裝甲車增援,到槍戰進行超過一小時裝甲車才趕到。像這樣窩囊的拯救行動不是拿人質的生命「較飛」嗎?
菲律賓警方昨天的表現只有更差。由始至終槍手只有一名,只要不斷跟他談判、游說,找他的舊同袍、家人不斷安撫情緒,鼓勵他投降,局勢不會無故轉壞。即使未能成功令他棄械投降,一波又一波的心理攻勢至少可以令他精神鬆懈,讓突擊隊或神槍手有可乘之機,一舉將他擊斃或制服。誰知菲律賓警方軟功硬功都不行。談判方面未能促使他放下武器或釋放更多人質,進攻方面則手忙腳亂,毫無章法。只見十多個警員四處用鐵鎚敲打車窗,卻始終像鼠拉龜那樣毫無突破。像這樣進退失據,虛張聲勢的「突襲」除了激怒槍手,令他失控殺人外甚麼效果也沒有。過了一個小時後,警隊忽然又來個強力進攻,四方八面亂槍攻入,卻連槍手有沒有被擊中也毫無把握。
這樣一次無計劃、無部署、無足夠決心及火力的突擊,究竟是救人質還是害人質實在清楚得很!
盧峯
逢周三、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