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10萬元的清潔公司東主,涉嫌非禮及雞姦同居女友的稚齡女兒,昨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認為受害女童年幼,難以揑造事件,除非受人指使或曾觀看色情影帶。辯方便透露女童曾與表兄瀏覽色情網頁,幻想受辱情節不足為奇,又謂被告與女友性生活正常。案件下月6日再訊,等候警方繼續調查,其間被告還柙。
現年40歲的被告暫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受害女童現年7歲,是被告同居女友的女兒,一家居於將軍澳一私人屋苑。
指插下體及雞姦
控方指,被告於今年7月至8月間,與女童同睡寓所床上,既摸女童私處,又逼她撫弄其陽具。被告另涉於女童6歲時指插女童下體,更於今年8月雞姦女童。直至本月19日女童在遊船河時向表姐透露受辱一事,案件始曝光。
案件編號:KTCC4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