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保人在保險代理建議下到私家醫院進行身體檢查,申索時先被代理亂點因投保期不足「冇得賠」,及後保險公司又指因漏報病歷而拒賠,並停保及退回已繳保費,事主不忿,自費驗身申請重新核保,卻被加保費200%。保險業內人士提醒投保人無論大小病應全部申報,而事件中保險公司肯原銀奉還退保屬罕見,加保費兩倍太嚴苛,可能影響日後投保。
周先生一年多前經國衞保險先後投購人壽及意外保險、危疾及醫療連住院共三份保單,每年保費約1.9萬元。
索賠被指投保不足兩年
今年二月,他肚痛排期到公立醫院檢查,保險代理提議他到私家醫院求診,留院作腸胃鏡檢查後無大礙,自行墊支3萬元。惟索償時保險代理卻表示,他投保不足兩年,故不獲賠償。
及後國衞保險回覆他,拒賠實因他投保時漏報病歷,須撤銷其三份保單和退回已繳保費。他說:「買保單時保險代理淨係問我有冇留院同做過手術,我呢幾年只係睇傷風、咳同腳痛,到家都唔知漏報乜嘢病歷」。他遂自費驗身申請重新核保,但保險公司堅持撤銷醫療單,若承保其餘兩份保單,須加保費200%。記者從周先生提供的驗身報告中,見X光腹部檢查中有一欄寫右邊腎臟有少許模糊。
國衞保險澄清,周先生的醫療單索償等候期為30日而非兩年,又指他投保時沒有申報06至07年驗血檢查中有已存在疾病,惟本報已提供周先生的授權書,國衞仍拒向本報透露具體詳情,只會再以書面回覆周先生。國衞指,由於該公司未能對其承保風險及保費作正確評估,故撤銷他三份保單及退回已繳保費。
隨後收到他重新核單要求,經評估後保留除醫療單以外的兩份保單,惟須調整保費,但他不接受,故已退回已繳保費。
保險公司千方百計拒賠
保險業監理處表示,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禁止干預保險公司保費水平,且沒法例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承保個別保單,保險公司會按其業務策略、風險管理等決定承保。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則表示,間中收到病人對保險公司「有供無賠」的投訴。
他又說:「保險公司會無孔不入查找好多小毛病作為拒賠藉口,透明度又唔夠,政府應加強規管」。
檔案編號:0708037
大加保費影響日後投保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保險代理有責任向投保人查問過往病歷,投保人也應全部申報,「無論大小病都全部申報,咁就萬無一失。」另外,大部份醫療單設索償等候期,「有啲病有潛伏期,保險公司未必接受即時賠償,有保單屬零等候期,保費較高」。
至於周先生獲退回已繳保費,羅認為不尋常,「保險公司如認為投保人漏報病歷,好少肯原銀奉還,可能考慮佢非刻意隱瞞,純屬技術上錯誤冇交代清楚」。
羅少雄又認為加200%保費太嚴,他說:「行內調整保費通常100%以內,加到兩倍會影響佢去其他公司投保,保險公司未必肯受。」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各類表格: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