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些半桶水文化人,時常犯可笑的職業病,像《最美不過夕陽紅》寫精神失常的周璇,「她病發前,有一個徵狀,就是雙眼直瞪,而且眼露紅光」,乍看還以為「紅光」是「凶光」或「兇光」之誤。回心一想就知錯了,「紅」和「凶」發音混淆只會在廣東口腔出現,生於杭州的白荻「來香港已經整六十年,粵語仍說得『不湯不水』」,踏上計程車把「覺士道」說成「過隧道」是會的,但斷斷不可能紅凶不分─普通話唸出來這兩個字南轅北轍。當然是獨特的體驗,信手拈來描繪了局外人無法想像的實況,天天在地盤混吉的寫手慣用「目露兇光」這種老掉大牙的套語,差一點錯過入微的形容。
我立即想起張愛玲的「面有德色」事件。去年《小團圓》出簡體字版,有讀者批評校對沒做好,舉頁二十六的「他遞過收條來,又補了隻鉛筆,只剩小半截,面有德色,笑吟吟的像是說:『今天要不是我─』」作例子,指應該是約定俗成的「面有得色」。誰知一查手稿,並非十月文藝出版社的編輯失責,的而且確是「德」,較早面世的港台版改「得」反而是妄改。宋以朗真抵錫,還不辭勞苦從張與宋淇的信件找出旁證:審閱《相見歡》原稿,見到「她不過覺得她表姐委屈了一輩子,虧他還面有德色,很對得住太太似的」,宋老先生也以為作者寫了別字,愛玲女士白紙黑字交代:「『有德色』─自己覺得有恩惠於人的面色─大概出在四書上,與『面有得色』纏夾了,只要刪去『面』字。」《小團圓》脫稿更早,保住了「面」,卻不幸連累尾隨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