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資$31.5 付$500被拒找續的士醉客掟錢打人罵警

車資$31.5 付$500被拒找續
的士醉客掟錢打人罵警

【本報訊】一名醉漢昨凌晨從尖沙嘴乘搭的士至旺角,下車時以500元大鈔找續被拒,事主情緒激動拳毆的士司機,並猛踢的士。警員接報到場調查,醉漢已登上自己的座駕開車企圖離開,警員將車截停,但事主醉意正濃,不但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更指罵警員,最後被警方拘捕帶署。
記者:宋光明 程智堅

昨凌晨3時許,36歲姓曾男子帶醉在尖沙嘴亞士厘道截乘的士往旺角,準備取回泊在該處的寶馬房車。當的士到達洗衣街22號對開目的地停車時,咪錶顯示31.5元車資,事主拿出一張500元鈔票付車資,但55歲姓黎司機表示「冇散紙找」,事主大為不滿,雙方發生爭執,混亂中司機頭及面遭人揮拳打傷流血。事主下車後更多次敲打及用腳踢向的士車身,司機致電報警。
警員接報趕抵時,發現涉案男子已登上泊在路邊的寶馬房車,並開車離開現場,警員立即將車截停,要求事主落車協助調查。事主落車後情緒激動,在身上取出多張1,000元及500元面額的大鈔擲在地上,警員上前警告。事主妻子、年約10歲兒子及2女2男共6名親友事後接報到場了解事件。

「我俾人搶錢呀」

其間,事主一直情緒激動,不停向警員粗言穢語,又不斷飲水,同時脫去上衣露出全身紋身;其間語無倫次指警員與司機搶他錢,「差佬打劫我,夾埋的士佬搶我錢」。跟着又失常態叫嚷:「我家俾人搶錢呀,救命呀,救命呀。」
當警員要求事主接受酒精測試時,但事主拒絕合作,其妻子則即場致電找律師。大批警員接報到場增援,其後以涉嫌襲擊傷人、刑事毀壞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測試等罪名將他拘捕帶署。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說,道路交通條例沒有規定要找續1,000或500元。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主席李志祥表示,一般乘客以大面額鈔票付車資,登車時均會向司機預先說明,或到附近便利店購物「打散」。

的士司機被打傷頭部,送院治理。宋光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