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馬浩輝否認偷胸圍

大狀馬浩輝否認偷胸圍

【本報訊】仗義替社運人士打官司的「十大狀」之一、大律師馬浩輝,今年5月涉於坪洲偷胸圍被捕。昨日他偕妻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否認一項盜竊罪。據悉,從馬浩輝所住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證案發前他帶着環保袋外出,被捕時卻不見環保袋,而警方在案發現場附近一垃圾箱內,搜出一個載有被盜胸圍的環保袋。
現年44歲的馬浩輝,昨由妻子、即亞視前記者陳寶寶,以及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陪同到庭。他與妻子一直有講有笑,至答辯一刻卻表現緊張。他離庭時,妻子不時雙手搭其肩膀以示支持,惟曾任記者、平常與傳媒熟稔的馬,一直保持緘默。

閉路電視片段指證

報稱無業的馬浩輝昨由李柱銘之子李祖詒大律師代表。對於大律師公會名冊不見馬浩輝名字,大律師陸偉雄昨稱這顯示馬不再執業,不代表喪失大律師資格,大律師須經過特定的法律程序,始能撤銷資格。
控罪指馬今年5月3日在坪洲永利街,偷竊一件價值360元的白底紅邊胸圍,屬一名女村民所有。控方稱,將傳召15名證人作供,並會將長十多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一連兩日審訊。
消息指,控方將呈堂的兩段閉路電視片段,均由馬浩輝在大嶼山愉景灣居住大廈提供。首段片可見他案發前攜環保袋離開寓所。另有船夫能證當天曾載貌似馬浩輝的人到坪洲。有住在竊案事主對面的鄰居當日中午發現有人偷胸圍,出言喝止,竊匪拔足逃,途中將載有被盜胸圍的環保袋棄置垃圾箱內。警方事後起出該環保袋及馬浩輝的銀包。
第二段片段顯示,馬返回寓所時已不見環保袋,上衣亦已更換。警方致電馬叫他取回銀包時,馬再離開寓所。至下午約2時,他返抵現場。
案件編號:ESCC3511/10

案發後水警帶走馬浩輝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