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名同屬「衡泰骨科創傷中心」的骨科專科醫生兼股東,涉嫌於06年在其集團網站刊登五項宣傳資訊,違反醫務守則。醫務委員會昨裁定五名被告專業失當,鑑於眾人初犯及資訊不涉誤導,輕判向各人發警告信。
五名被告依次為陳禮樂、林育義、黃偉光、陳國培和劉俊傑,昨由林育義代表出席聆訊。案情指,五人06年5月期間,在其合辦的創傷中心網站展示宣傳資訊,包括以「專業薈萃」形容五人的合照;宣稱是九龍區最大型診所,直至同年7、8月,有關資訊才被刪除。其網頁昨日僅有診所地址、電話等基本資料。
求情指資訊不涉誤導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等曾參考其他醫療集團網站及醫委會訂立的指引。涉事的宣傳內容限於網站頁首,被告誤以為頁首內容屬機構宣傳,不涉醫生,且網頁內醫生的資料均正確無誤,亦無提供任何折扣或鼓勵病人求診等字句。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裁決時表示,鑑於各被告初犯,且在調查過程表現合作,加上涉事的資訊不涉誤導成份,相對案情並不嚴重,因此輕判,僅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