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丹佛巿一名賊人因為搶劫iPad被捕,但他不知悔改,竟敢在獄中寫信買兇殺死被劫者,以為這樣死無對證就可脫罪,但被警員截獲信件,結果被加控企圖謀殺罪。
獄中寫信 被警截獲
搶劫案發生在4月15日,21歲劫匪史密斯(BrandonSmith)在購物中心,發現59歲鈾礦公司職員喬丹(BillJordan)剛買了部iPad,於是跟蹤他到停車場下手搶奪。但iPad袋子的繩,纏着喬丹左手尾指。兇殘的史密斯死不罷休,出盡力扯奪,把iPad和喬丹尾指的皮一起扯走。喬丹的尾指最終要切掉。史密斯被捕後,被控搶劫和三級傷人罪。
史密斯還押監房候審,但他不知錯,更偷偷寫字條企圖交給朋友,要求他們殺死喬丹。字條上說:「你搞定這件事,我就會為你做任何事。如果你要我打劫銀行,我也會做。只要你為我做好這件事,我一定報答你。這是(喬丹的)地址,盡快去做。我很需要搞定這事,否則死定!如果你做到,我的案件就會撤銷。」
幸好獄警發現字條,史密斯現在不但被控打劫傷人,還被加控一級企圖謀殺罪。
美國《丹佛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