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靚模派雪糕為例 街頭藝人否認阻街

o靚模派雪糕為例 街頭藝人否認阻街

【本報訊】街頭表演者蘇春就今年復活節假期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拋保齡球樽、搖搖及向小朋友派氣球,吸引80名市民圍觀,遭警方票控阻街。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指途人駐足而觀抑或自來自去,被告無權控制;又舉例指o靚模派發雪糕、奧運聖火傳遞甚至劉德華現身街頭,均會引起途人圍觀,卻不會有人被檢控。案件下月9日裁決。

被告沒要求途人觀看

代表被告蘇春就(50歲)的李柱銘之子李祖詒昨陳詞時指,被告未有要求途人停下觀看,他亦對途人沒有控制權,途人去留不由被告決定,況且當時途人沒有將道路完全阻塞,不構成阻街罪名。事發路面亦常有示威展覽及推銷活動,無人阻止。
被告於今年4月6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行人專用區拋保齡球樽,玩中國搖搖及向小朋友派長形氣球,約有80人圍觀。
案件編號:ESS196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