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迪士尼樂園一名男文員,在網吧認識兩名男童,替他們支付上網費及飯錢,又帶其中一人暢遊迪士尼。但原來友善背後,文員另有所圖,多次在廁格內非禮男童。直至第五次犯案,在廁所內碰上巡警。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非禮及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還柙至下月1日,等候心理及精神科專家報告。
現年35歲的被告葉敬恩,在香港迪士尼樂園任職文員,事後已辭職。他在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在網上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將9個圖像及13段影片儲存在USB記憶手指內。他看過色情影片後,感到性衝動,引起侵犯兒童的慾望,因而犯案。
帶入廁所摸下體
案情透露,被告在葵涌榮芳路新天地網絡站,認識現年分別9歲及12歲的男童X及男童Y。被告透露自己是迪士尼職員,經常替兩童繳付上網費及購買食物。
去年4月12日,被告帶X進入網吧內男廁,共處一個廁格,用手掩蓋X的眼睛,並伸手入X的褲內,撫弄他下體五分鐘。事後被告請X吃飯,要求他不要張揚此事。同年9月,X在網吧內玩電腦,坐在被告大腿上,其間被告又摸X下體。
被告又於同月在網吧內公然撫摸男童Y的下體。同年12月31日,被告帶Y到迪士尼遊玩,然後返回網吧,並在廁格內撫弄Y的下體。
至今年1月2日,被告在葵涌廣場廁格非禮X,離開時遇到巡警查問。被告自稱協助X小便,隨即被警員拘捕,在他身上搜出涉案記憶手指。
案件編號:DCCC6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