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危駕判監 再認偷匙擅駕罪裁判官質疑沒控無第三保 兩死一癱車禍或冇得賠

少女危駕判監 再認偷匙擅駕罪
裁判官質疑沒控無第三保 兩死一癱車禍或冇得賠

【本報訊】新牌少女司機載五名少女返家,因危險駕駛釀成兩死一癱車禍,她於今年4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及停牌兩年半。現正服刑的她,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被控未獲授權使用車輛罪名,少女認罪,但主任裁判官郭偉健質疑控方沒有控告她超載和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等罪,死傷者可能得不到賠償,押後案件至下周二,待控方徵詢法律意見。另律政司正就危駕案申請覆核判刑。 記者:陳浩義

被告劉倩婷(20歲),被控於去年1月29日在元朗大樹下西路,未獲擁有人同意而取用一輛私家車。
案情指,被告駕駛一部載着五名14歲至17歲少女的私家車,在元朗大樹下西路一段倔頭路,高速掉頭,車輛失控撞向路旁的貨櫃車,導致嚴重交通意外。警方調查發現,肇事私家車無有效的第三者保險。

擬覆核女司機危駕刑期

警方檢控車主劉芳婷(被告胞姊)允許他人使用沒有第三者保險車輛,今年5月審訊時,被告替辯方作證,承認案發當晚趁胞姊洗澡,潛入睡房取去車匙,繼而駕車出事。她並確認胞姊曾於七日前通知她,車輛第三者保險已屆滿。胞姊最後獲判罪脫。
控方表示,被告正就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服刑,律政司擬於10月申請覆核刑期。裁判官質疑本案未有控告超載和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等罪,控方回應,該案於區院審理時,控辯商議後決定不起訴該兩項控罪,但記錄在法庭檔案,至於超載則在案情中顯示,已反映罪行嚴重性。

控罪納法庭檔案非完結

不過,裁判官認為本案最嚴重之處是沒有第三者保險,案中年輕傷者及死者家屬,可能一毫子也得不到賠償,故將案押後待控方法律意見,研究合適的判刑或會否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沒有第三者保險,代表沒有保險公司承擔有關賠償,死者家屬或傷者只有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但對方沒有經濟能力或申請破產,就算索償一方勝訴,亦於事無補。至於超載、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鹵莽及危險的駕駛態度,是較為嚴重的罪行,控罪納入法庭檔案,並不代表完結,控方若有新資料及新證據,可重新啟動該罪起訴。
案件編號:TMCC2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