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小學任教25年的女教師,發現一名多次欠交功課的小二女生欠交運動會回條。她涉嫌先將女生的書包翻倒搜查,再要求女生重抄回條,甚至用書本拍打女生頭顱及抓傷她的脖子。惟裁判官認為女生證供前後矛盾,裁定教師普通襲擊罪脫。
官指女事主證供矛盾
年僅7歲的女童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控方並播放她今年初與社工的錄影會面。女童在新蒲崗天主教伍華小學念二年級,被告林翠蓮(48歲)是其班主任。
女童指她今年1月26日忘記交運動會回條,被告翻倒她的書包搜查不果後,要求她逐樣拾回個人物品,然後跟她入教員室。女生伏在桌上抄寫回條時,被告突從後以書本或作業簿敲打她的頭顱一兩次。女生其後站在被告面前,被告叫她轉身,女生拒絕,被告扯她的校褸衣領時抓傷她的脖子左邊。她回家後母親發現傷勢報警。
女生在辯方盤問下承認不喜歡被告,亦經常欠交功課及回條。
女教師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沒有出庭自辯,而是傳召小學校長關振偉及副校長馬國良為品格證人。他們指女教師在校任教25年,從無家長投訴過她體罰,又指她常追學生交功課。
裁判官羅德泉裁決時指,女生年僅7歲,曾說不能分辨說話真假,其證供前後矛盾,不能反映實情。
案件編號:KCCC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