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保安非禮 官斥不負責任林依麗被判緩刑

屈保安非禮 官斥不負責任
林依麗被判緩刑

【本報訊】曾任仁濟醫院及保良局總理的名媛林依麗,與大廈男保安員爭執時訛稱遭他胸襲,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虛報罪成。昨日她獲前立法會主席黃宏發撰寫求情信,力證她的人格,希望法庭輕判,讓她戒掉衝動惡習。裁判官羅德泉批評她不負責任,但考慮她只是一時衝動,遂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半。

保障女性必會上訴

51歲的被告林依麗,昨日甫入法庭便揚言已經「食飽晒,準備入去坐(監)」。散庭後,她稱為保障全港女性,必定會上訴。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坐骨神經痛,曾動手術,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被告一直熱心公益,為人正直,獲100名居民簽名支持,證明她曾向老人派米。裁判官斥責被告顛倒是非黑白,敏感部位雖曾被觸及,但被告亦不認為屬非禮。被告所為令事主深受困擾甚至面對監禁,製造寃獄,行為不負責任。
案情指,林依麗是油麻地富裕臺業主。今年4月3日,林依麗與富裕臺的保安員爭執,要求他出示保安證遭拒,林阻擋出口並指保安員胸襲她。
案件編號:KCCC17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