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殺妻囚18年 女兒斥應判死

台男殺妻囚18年 女兒斥應判死

台灣桃園縣一名對妻女家暴而離婚的裝潢工,去年底將不願復合的前妻刺死,並載回住處姦屍,再載屍投宿賓館被捕。男子被控殺人和侵害屍體罪被起訴求處終身監禁。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男子非預謀殺人,判處18年2月(含侵害屍體判8月)徒刑。男子的二女兒前日獲悉判決說:「判得太輕,他毫無悔意,我們姊妹都希望他被判死刑,不要再看到他。」這可能是台灣親子女求法官將父親判死刑的首例。
被判刑男子李忠財(48歲)(圖中)現被羈押在桃園看守所,他的三個女兒對他殺害母親都痛恨不已,每次開庭幾乎都出庭,他讀大三的二女兒說:「父女見面已無感覺。」她與舅舅已上訴,求助桃園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