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刊發中央結算系統推行「T+2(交易日後第二個營業日)完成款項交收」安排的諮詢總結,指市場普遍支持T+2同日完成證券及款項的交收,港交所計劃明年第三季正式實施。
減隔夜信貸風險
根據新安排,香港銀行同業結算公司將於T+2傍晚,新增銀行同業大批交收程序,使股票及款項同於T+2完成交收。港交所結算科主管馮炳賢表示,新安排可減低證券市場的隔夜信貸風險。
按現行做法,港交所的股票交收是於T+2內完成,但部份款項須待T+3早上才完成交收,導致港交所的證券結算所及其參與者須承擔隔夜信貸風險。
在新安排下,將指定銀行處理款項交收指示的時間,由下午4時20分至下午5時20分,延長40分鐘,即下午4時05分至下午5時45分。對於涉及結算參與者向港交所履行付款責任的中央結算系統付款項目,截止拒付時限將延長至下午8時正;延長拒付款項時段,可讓指定銀行在評估經紀的資金數額前,將所有經由支票收集箱收集的客戶支票均計算在內,因此經紀與客戶的款項交收安排可維持不變,而對其日常運作及客戶服務水平的影響亦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