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的實務守則要求提供寬頻服務電訊商,須遵守「終止合約的安排不會對客戶造成不便」、「客戶毋須就終止合約給予多於30天的預先通知」,惟現時只有數碼通為客戶即日完成終止手續,有電訊商不但沒遵守,更對終止服務的客戶諸多留難。
本報今年頭七個月收到295宗寬頻服務投訴,當中不少用家埋怨終止合約時遭電訊公司留難及被無理徵費,而電訊管理局今年頭半年已收155宗投訴,幾近去年全年的數目(去年167宗),情況值得關注。
個案一 不理提前兩月申請終止
陸女士為有線寬頻客戶,月費159元,合約期兩年,今年10月屆滿。根據有線規定,凡終止服務須一個月前提出,她計劃7至9月外遊,遂於6月聯絡有線,惟職員拒絕辦理取消手續,「職員話唔可以太早申請,我覺得佢哋有心留難,根本唔想幫客戶終止服務。」
有線寬頻表示,客戶終止服務須填交指定的終止表格,惟該公司不處理合約完結兩個月前提出之通知。
電訊管理局的自願性實務守則,要求寬頻電訊商遵守:「客戶毋須就終止合約給予多於30天的預先通知」,惟沒提及客戶提早通知的規定。本報向五間提供寬頻服務的電訊商查詢,發現各公司就終止合約的做法不一,消費者須留意。
個案二 沒取消贈送服務被徵費
姚小姐為香港寬頻上網客戶,月費140元,合約今年4月屆滿。她2月到門市遞交取消表格,惟6月再收到月結單,還要求她繳交5至6月Wi-Fi(流動寬頻)服務費156元,「我一早已經通知咗終止服務,從來亦冇用過Wi-Fi,點解要我畀錢?」
香港寬頻回覆,姚小姐可於寬頻合約期內免費使用Wi-Fi服務,如欲終止服務,須填取消表格;她遞交的表格上只提出取消寬頻上網,未有表明一併取消Wi-Fi服務。
姚小姐不滿香港寬頻回覆,並向本報出示其取消表格副本(見圖),表格上「是否保留Wi-Fi」一欄留空,「我唔揀保留等於取消服務,香港寬頻冇理由當我繼續用」。
個案三 已通知撤約仍徵收月費
梁小姐為香港寬頻上網及固網客戶,合約期7月中屆滿,她5月已傳真取消表格通知該公司,以為只需付款至7月中;但7月初收到月結單,發現仍被徵收7月整個月的服務費,多收235元。她氣憤地說:「我打電話去問,職員話要收足全個月月費,收多咗嘅錢下個月退番畀我,我覺得好唔合理!」
香港寬頻解釋,收妥梁小姐終止表格前,該公司已寄出7月份賬單,故引起誤會,已聯絡她取消徵收下半月之月費。
檔案編號:0705011
提提你
交終止表格再核實
消委會發言人提醒,電訊局於今年2月推出的「實務守則」屬自願性質,電訊商自行決定是否遵守,目前各電訊商終止服務要求不一,消費者必須留意合約條文,按規定辦理手續,否則可被徵收額外費用或罰款。
消委會發言人指出,目前大部份電訊商都要求客戶終止服務時填寫指定表格,為免電訊商收不到通知造成延誤,建議親身遞表、或以郵寄掛號方式送交,然後再致電電訊商覆核是否已收妥。
寬頻服務電訊商終止服務要求
香港寬頻
客戶須多久前提出:30天前
須否填寫指定表格:囗
通知方式:傳真、郵寄或親臨遞交
歸還器材/數據機/終端機:bb寬頻客戶毋須交回器材;FibreHome客戶須交回光纖終端機,上門收機每次300元
有線寬頻
客戶須多久前提出:不少於30天,但不處理合約期滿2個月前之通知
須否填寫指定表格:囗
通知方式:傳真、郵寄或親臨遞交
歸還器材/數據機/終端機:30天內交回;上門收機每次150元
和記寬頻
客戶須多久前提出:1個月前
須否填寫指定表格:囗
通知方式:郵寄
歸還器材/數據機/終端機:14天內交回,可申請酌情免費上門收機
網上行
客戶須多久前提出:1個月前
須否填寫指定表格:囗
通知方式:傳真、郵寄或親臨遞交
歸還器材/數據機/終端機:免費上門收機
數碼通
客戶須多久前提出:可即日終止
須否填寫指定表格:X
通知方式:致電或親臨辦理
歸還器材/數據機/終端機:14天內交回,不設上門收機
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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