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葵涌一間中學就讀初中的兩名15歲少年,偕同齡友人於凌晨時分潛進所讀學校,爆竊教員室,偷去兩部手提電腦、一支記憶體及一盒用作教學用途的安全套。三名少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還柙至本月26日,等候感化官、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新中心等報告,轉交荃灣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判刑。
案發於今年4月21日,涉案中學副校長於早上7時許,發現教員室門的玻璃被打破,教員室遭搜掠。他翻看閉路電視發現有三人於凌晨2時半闖進學校爆竊,認出其中兩人為該校就讀的首、次被告,於是報警拘捕兩人,後再拘捕第三被告。他們在警誡下稱已變賣電腦,每人分贓百多元。案件編號:DCCC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