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達通出賣客戶個人私隱資料圖利引起公憤,金融管理局昨更踢爆八達通早在03年已想「不務正業」,希望兼營保險業務以賺取更多利潤。不過金管局以保險與八達通本身業務風險性質不同為由,拒絕了八達通的申請。
違反電子貨幣原意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昨在記者會表示,翻查紀錄發現八達通在03年,曾向金管局申請兼營保險業務,向客戶直接推銷保險產品。由於八達通掌握了數百萬名客戶資料,因此相信會較易推銷有關產品。阮國恒說,經營保險產品需領保險經營牌照,金管局認為有關業務與八達通業務性質的風險性質不同,因此拒絕其申請。此外,原來八達通曾向金管局承諾,會在客戶明確同意下才會將他們個人資料轉移給第三者,但八達通過去多年出賣客戶資料大賺4,400萬元。
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表示,八達通想經營保險產品業務,是違反其成立時作為電子貨幣的原意,他相信八達通是想借掌握大量市民個人資料賺取金錢,「八達通知道晒客戶資料同消費喜好,又可以借自己個網絡去銷售保險產品,一定搵好多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