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勁舞團」結識 事主染性病報警青年姦女網友囚五年

玩「勁舞團」結識 事主染性病報警
青年姦女網友囚五年

【本報訊】青年玩網上遊戲「勁舞團」結識17歲女網友,其後相約見面時,藉詞要回家取物品,帶女網友返寓所,其間疑求愛不遂,將她強姦。女網友事後因下體疼痛,入院檢查證實染上性病,決定報警。該青年昨在高等法院被判監五年。
記者:梁瑞珮

現年22歲被告丘溢恆,案發前在安老院當清潔工,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法官貝珊宣判時指,被告03年因搶劫罪判處感化,後因違反感化令,被送入青年宿舍但又偷走,最終判入教導所。然而,被告仍沒有珍惜機會,干犯這宗嚴重罪行。

卸責受害人被官斥

法官續稱,女事主視被告為朋友,指斥被告背叛及出賣友情,強姦時又沒有做安全措施,帶來成孕及染上性病的風險,但引述醫生報告指,女事主染上淋病並非因被告所致。
雖然被告聲稱深感懊悔,又謂令女事主蒙羞表歉意,不過,被告否認控罪,要女事主庭上覆述可怕難忘的經歷,更把責任推卸給她,聲稱是女事主引誘他。法官考慮被告沒有使用過度的暴力,女事主並非未成年少女,遂判監五年。

下體疼痛膿腫求診

控方指,被告去年初玩網上遊戲「勁舞團」時認識女事主,曾相約外出。案發於去年7月13日,被告約女事主及女友逛街,女友先行離開,被告藉詞要回家取物品,要求女事主陪同,返抵荃灣中心寓所。被告向女事主示愛,聲稱喜歡女事主,要求與她做愛。女事主拒絕及企圖離開,被告卻關上門,將她強姦。
女事主一直不願報警,後因下體感疼痛,出現膿腫,入醫院求診,證實染有淋病,始把事件告知醫護人員及決定報警。但報告指淋病非關被告所致。
案件編號:HCCC3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