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甘肅舟曲泥石流的報道不斷潛行腦袋空間,腦空間忽然想起,好像曾有一隊內地樂團也取名泥石流的。有甚麼名字不好用,要用會引起人命傷亡的大自然現象,像龍捲風地震等等?
如果記憶沒搞錯,真有泥石流這樂團,又活躍至今,又剛巧發片開演唱會,宣傳文案又該如何寫?即使沒這種巧合,泥石流也不是甚麼百年十年才一遇的災禍,叫泥石流樂團,無論於何時有活動,樂迷說泥石流演出超贊後,受過這天災之害的人,甚至歌迷自己又情何以堪。
就像從前,有首很流行的廣東歌叫七級半地震,是首舞曲,歌者每次表演這首歌的姿態可想而知。當時就想,有甚麼比喻不好用,要用上這麼熱門的災難?唐山大地震當時,大約是沒有人敢用這比喻的,但就沒想過每次災難都會留下不能磨滅的傷痕嗎?
又是多年前,曾經處理過一個具爭議性的廣告,是賣考試天書的,賣點是「暗示」該書有試題貼示,廣告劈頭就是「失禁!失禁!」我覺得這廣告有違求學不是求分數的精神,是不義的。另一位同事比我更敏感,對「失禁」兩字反感到不能,考慮到患有失禁知之的人聽到這廣告的感受,我立馬支持她的論點。
我不曉得我倆是否特迂腐保守,只知創意也不是橫行無禁忌,創作自由縱比天高,也高不到可以隨便拿災難疾病做幌子,這跟電影該不該「配合」政府禁煙政策自閹抽煙畫面的考量點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