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緊接百分百存保制於年底退出後登場的優化存保計劃措施,將於明年起生效,推廣宣傳活動本周正式啟動,為免客戶混淆,存保會副總裁(營運)飽克通表示,已有指引要求銀行前線員工,若銷售不受保障計劃的存款產品,如結構性存款或不記名之存款證等票據,需講明產品不受保障,並要客戶「簽紙」確認,近期在港銷售的人民幣存款證,若屬不記名票據或發行商並非本地持牌銀行(內地註冊子銀行),亦不在受保之列。
《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已於6月底獲立法會通過,新計劃的存款保障額由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在持牌銀行的存款,無論是港元、外幣或人民幣均受保障。新任存保會主席陳黃穗希望新計劃的推廣工作可以深入民心。
部份人幣存款證不受保
除本周起首階段推廣活動外,鮑克通指,在第四季會配合銀行分行進行推廣教育,兩期合計宣傳支出達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