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父彌留申請保釋 女人街報仇傷10人惡毒漢潑鏹囚13年半

咒父彌留申請保釋 女人街報仇傷10人
惡毒漢潑鏹囚13年半

【本報訊】年僅29歲已累積21次案底的青年,聲稱奉黑社會大佬指使,持刀向旺角女人街一檔主追債38萬元後被捕。青年竟咒病父處於彌留,騙得保釋外出,向檔主淋潑兩支高濃度通渠水報仇,共傷及十人。青年昨日認罪,遭法官韋毅志怒轟他存心想令檔主受重傷,更令一名無辜遭毀容的女途人被丈夫唾棄,行為邪惡,重判他入獄13年半,以儆效尤。記者:陳曉薇

身形瘦削的被告池志康(29歲)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勒索、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三罪。他聞法官直斥不信他有悔意後,未感詫異。

事主陳志銘遭腐液灼傷送院治療。資料圖片

警方在現場撿走兩支載通渠水的樽。資料圖片

13歲起犯事有21案底

案情指,54歲男事主陳志銘與妻在旺角女人街經營一小販檔。他自06年與一名叫「飛龍」的男子有生意糾紛,飛龍要他付40萬元,他僅付20,000元。被告去年6月中到陳的檔口,聲稱是黑社會14K成員,飛龍是其大佬,叫陳還38萬元。次月14日,被告跟陳返家途中,亮出一把5吋長小刀,要脅要錢。陳不理,被告圖用刀刺向陳腹,糾纏間被告傷自己。陳報警拘捕被告。被告於9月3日以病父正處彌留,成功申請保釋外出,他於同月6日持兩支含硫酸達98%的高濃度通渠水到檔口找陳報仇,腐液更傷及十人,被告當場被捕。
辯方指被告來自破碎家庭,缺乏父母監管,被壞朋友帶壞,卻遭法官揭破,其雙親於他16歲時離異,他自13歲犯事,打人、搶劫、襲警,累積達21次案底,是慣性施暴者。

無辜婦灼傷遭夫唾棄

法官引述傷者的創傷報告,指陳全身16%遭灼傷,留院近月,曾做植皮及整容等手術,至今傷勢仍然可怕,須長期穿壓力衣。另一名25歲嫁港男的內地婦案發時以旅客身份訪港,卻成為無辜受害者。據她所講,她的頸、胸及上身7%灼傷,面留兩處色斑。她因為內地人,在接受急救後,須先清還10萬元手術費始能做整容手術。她在港無工作,又無力支付醫藥費整容,至去年底才籌足錢買壓力衣。又因長期穿壓力衣,令她難以就寢羞於見人,甚至不敢到人多地方。她丈夫自此便不再摸她。至今年6月,夫婦已無見3、4個月,令她痛心不已,自尊受創。
法官稱,被告預備大量腐液到夜市淋潑,早料到會傷及無辜,他如非為錢,便為向陳尋仇,他顯然要令陳終生身心受損。被告行為邪惡,威脅社會安全,須判阻嚇性懲罰以儆效尤。案件主管黃志威昨亦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HCCC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