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警案餘波 四大警察人員協會與管方共商兩小時:撐兩警向Amina索償

摑警案餘波 四大警察人員協會
與管方共商兩小時:撐兩警向Amina索償

【本報訊】四大警察人員協會代表,昨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AminaMariamBokhary摑警案與警隊管理層會面,經過兩小時商討,管方原則上支持兩名被襲警員鄧文偉和余嘉慧根據《公務員條例》第477條向政府申請法律援助,向Amina提出民事索償。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說,正聯絡兩名警員,視乎他們意願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記者:雷子樂

警司協會、警務督察協會、海外督察協會、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代表,昨黃昏與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鄧甘滿、行動處處長洪克偉、灣仔區指揮官區志光、副指揮官歐陽照剛、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李建輝等管理層開會。雙方在會上詳細談及案情發生始末,員方並要求管方支持前線警員提出民事索償。
廖潔明在會後表示,兩名同事表面上符合《公務員條例》第477條的要求,管理層原則上亦予以支持,現階段會聯絡兩人,讓他們想清楚,是否會提出民事索償,例如要求Amina作象徵式賠償或道歉。兩人若決定「去馬」,管理層及四個協會都會支持,爭取公務員事務局的首肯。
管理層在會議上曾向職方提供一些過去受傷警員根據《公務員條例》申請法援作民事索償的例子,包括06年4月牛頭角佐敦谷北道偉景樓的地底煤氣爆炸,協助封路的交通警長羅志昌被爆炸氣流飛彈而出的一道鐵閘,撞至彈開鐵騎5米,頭盔脫落,滿面鮮血。他其後申請民事索償,據悉案件仍在審理中。

管方了解同袍關注事件

另一宗相關例子,是一名交通警員在執勤時受傷,對方司機已被控危險駕駛,該名交通警也有向對方提出民事索償。
警察公共關係科昨說,會面中職方反映了同袍對事件的關注,並同意今次案件的處理沒偏離一般程序。管職雙方明白律政司已就案件提出上訴,警隊會等候上訴結果,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此外,警隊管方及有關單位指揮官及職員協會代表會跟進個別同事的需要及福利事宜。

襲警檢控準則將定指引

【本報訊】警方管理層與四個警察人員協會開會後,昨晚表示會檢討有關現時控告襲警罪行可引用兩條相關條例的問題,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給予前線警務人員更清晰的指引。
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鄧甘滿上周解釋警方決定引用《警隊條例》或《侵害人身罪條例》起訴襲警時,是根據案情嚴重性作判斷,若認為法庭足以判被告監禁超過半年或以上,便不會使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

《警隊條例》控陳巧文

不過,資料顯示,社運人士馮炳德及馬楚明08年保衞皇后碼頭示威中,被引用最高可監禁兩年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控以襲警。按鄧甘滿的說法,警方應預料兩人被判監半年或以上。兩人罪名成立,分別判監兩個月和4個月。王浩賢08年在利東街示威與12名示威者被控阻差辦公,警方亦以《侵害人身罪條例》提起訴,最後全部脫罪。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組召集人王浩賢指出,此例子說明警察是任意決定以那條罪起訴襲警,「有心想示威者坐監,就用條重罪法告」。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回應指,警方估計被告的判刑與法官實際判決有落差並不出奇。
除了Amina襲警案外,社運人士陳巧文被警方引用《警隊條例》控告襲警,案件今日會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FM101成員楊匡被引用《侵害人身罪條例》控襲警案,本月20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