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在大型機構甚至政府部門內推廣團體保單吸客。有前公務員在職時參與現已由AIU轉名為美亞保險承保的醫療保障計劃,在家庭保單內加入配偶同為投保人,後因中風曾索償危疾保,夫婦同時喪失危疾受保資格。惟事主指保單沒清楚說明此限制,失保障後保險公司既無通知,更繼續扣保費兩年。
為求家人有全面保障,當年任職公務員的伍先生於2001年參與在部門內推廣的「公務員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務員自願參與醫療保障計劃」,其保單由AIU提供,保障包括危疾、意外及住院保障,屬家庭保單,投保人可加入配偶及子女在同一保單內作保障,他則加入妻子同為投保人,需交每月保費共536元。
不保危疾卻扣取保費
08年伍先生不幸中風,獲賠危疾保30萬元,其後兩人繼續交保費。至近期伍太收到銀行月結單發現保費減至254元。於是向已於本年初由AIU轉名為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查詢,職員回覆危疾保險只可享用一次,她丈夫不再受保,同時也取消她的危疾保資格,二人的住院及意外保障則不受影響。
她查看只提供英文版本的保單條款,只簡單提及個人危疾保會因應投保人獲一筆過賠償,而會停止投保人的危疾保障,而所指的投保人在括號加上眾數「s」,並沒直接指明保單其他家庭成員也會停危疾保。她又指由08年2月丈夫索償後,至今年5月仍有扣取危疾保險的保費,涉款7,896元,美亞保險稱會退款。
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回覆,已聯絡伍太商討保單細節,她也接納有關安排,事件已解決。另基於保密責任,不宜評論客戶的保單條款,並透露已恢復伍太原有保障。
保單不提對成員影響
伍太事後向本報表示,美亞保險提出為她另開新單,原有條款及保障不變,新安排於8月1日生效,「佢話我當年都係公務員,所以可以畀我另開獨立單。我質疑如果我以前唔係公務員,又可唔可以抽我出嚟開獨立單」。此外,伍太查看美亞向她提供的新保障計劃宣傳單張,見危疾保內容也沒提醒投保人曾索償會影響家庭成員停保事項。
政府總部新聞組(公務員事務)回覆,「公務員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務員自願參與醫療保險計劃」屬自願參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自己及家人是否購買,現時共有八間保險公司承辦此計劃。截至本年5月31日,約有27,600名公務員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務員參與,當中13,900名即約半數由美亞保險承保。
檔案編號:0707060
業內意見
團體單無代理跟進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指出,這類團體單的家庭保險十分普遍,由於連同其他家庭成員在同一保單內投保,保費較個人保單便宜,市面其他保險公司的家庭保單條款不一,部份保單也會設定索償後家庭成員同失保障的限制。由於團體單未必如個人保單般,有獨立保險代理貼身跟進,可能未獲解釋清楚條文下便購買,投保人應先清楚了解條款細則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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