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旋入稟告財訊傳媒

周凱旋入稟告財訊傳媒

【本報訊】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入稟高院,控告財訊傳媒(205),指其在港分銷及作為廣告代理的內地《財經》雜誌刊載文章,對她造成誹謗,要求賠償,以及禁制繼續刊載有關文章。

控其分銷雜誌誹謗

入稟狀指出,6月7日出版的第265期《財經》雜誌刊登了《新貴之盟》和《雙向收費站》兩篇文章,當中報道「李嘉誠好友、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江實業(001)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美元的諮詢費,由張玉棟、鄧湛和王秀玲分配」。文中的鄧湛曾任職商務部外資司,張玉棟是內地律師,王秀玲則是周凱旋旗下維港公司執行董事。
報道又引述周凱旋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2004年或2005年,張玉棟多次來電,稱其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周又支付了上述這筆50萬美元諮詢費」。
入稟狀指有關報道錯誤及對周凱旋構成誹謗,令人以為她有涉及貪污行為。入稟狀強調,她從來沒有向張玉棟提供任何諮詢費,亦不知道有關長實項目審批事宜上,張玉棟、鄧湛和王秀玲3人有分配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