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海投資通告:董事馮華健違大律師守則

粵海投資通告:董事馮華健違大律師守則

【本報訊】粵海投資昨日發表公告,陳述該公司董事兼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專業失當一事。公告稱,馮華健在2005年一宗審訊中,違反大律師專業守則,今年6月被頒令譴責,罰款30萬元。

被頒令譴責兼罰30萬

公告稱,馮華健為粵海投資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在05年一宗審訊中,馮華健未有向上訴庭提及一條其知悉及相信為直接地相關的法例條文,因此在大律師紀律審裁組的紀律聆訊後,被裁定專業失當,違反大律師專業守則,並於今年6月2日被審裁組頒令譴責,及罰款30萬元。
據報道,曾任律政專員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於05年代表新世界集團旗下公司處理一宗租約糾紛,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許可時,明知有法例條文對其申請不利,卻未向上訴庭披露,涉刻意隱瞞。
當時負責主審的高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向大律師公會投訴,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組就事件展開聆訊,審裁組於今年2月裁定馮華健專業失當,6月決定處分。

大律師名冊排名第16

馮華健現年57歲,於倫敦大學學院法學士畢業,1977年開始在香港執業。1990年,馮華健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4年出任律政專員,1998年後轉為私人執業。在香港大律師名冊上,馮華健排名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