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講師召妓撞正放蛇警花官准簽保 告誡下不為例

IVE講師召妓撞正放蛇警花
官准簽保 告誡下不為例

【本報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沙田分校的一名講師,中午時分前往油麻地廟街嫖妓,向「流鶯」開價200元。詎料「流鶯」是放蛇女警,當場被逮着。
涉案講師被控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訊。辯方成功游說律政司撤銷控罪,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同意此安排,但警誡被告下不為例。

懇求記者 不要影相

被告邱澤奇現年42歲,報住沙田馬料水,擁有中文大學碩士學位,亦曾修讀體育管理課程,現任專教學院沙田分校學生事務處講師。記者致電學校查詢,其同事指他正放長假。
身形健碩的被告昨日散庭後,遲遲不肯離開法庭,企圖避開記者鏡頭。陪同他出庭的友人勸被告離庭不果,只好先行離去。被告呆坐法庭外長椅抱着頭,不斷重複向記者稱:「畀次機會我吖!我怕影響我份工,你哋唔拍得唔得呀?」
控辯雙方協議,只要被告同意案情,便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解決事件,不用留案底。最終裁判官批准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1年,並須付500元堂費。裁判官提醒被告謂:「如果你再犯,就冇第二次機會簽保喇。」被告只懂唯唯諾諾。

今年6月,一名曾在油麻地放蛇捉嫖客的警花公開講述放蛇經過。

廟街兜搭 開價$200

案情透露,警方於今年6月10日,在油麻地一帶進行反罪惡放蛇行動,打擊區內色情事業。
同日中午12時50分,喬裝流鶯的女警站在廟街118號外。被告上前兜搭她,要求性服務,開價200元。女警走向對面馬路,被告亦步亦趨,到達廟街99號外。
埋伏現場的便衣男警上前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拒絕回答問題,遭帶返油麻地警署,錄取口供,並於6月25日首度在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KCCC28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