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盛東邨5月初發生精神病漢斬死街坊慘劇,醫管局昨就事件發表檢討報告,建議港府設立「社區治療令」,立法指令拒絕家訪或治療的病人覆診及參與社區活動,違者強制入院;報告另建議將個案經理計劃推至全港,但現時只聘請了30人,每人須處理逾百個案,精神病康復者組織質疑建議能否奏效。 記者:陳凱迎
醫管局委任公開大學校長梁智仁領導的檢討委員會,完成葵盛東邨精神病漢李忠民涉嫌於5月8日,在邨內追斬街坊釀成兩死三傷慘劇的檢討報告。
報告揭示,李自04年離開葵涌醫院後,一直抗拒社康護士跟進,又拒絕家訪,但有定期覆診,無足夠資料顯示他必須住院。但針對此個案,梁智仁坦言醫管局、社署、房署及警方各部門,在溝通上有改善空間,建議部門加強溝通,加快互換病人的最新資料。
倡設社區治療令
報告建議參考外國,立法向拒絕覆診或家訪,但病情未嚴重至要住院的病人,發出「社區治療令」,指令他們必須定期覆診、參與社區活動,違者強制入院。梁預計相關法例牽涉人權,或有反對聲音,立法需時一至兩年。
此外,報告在會診時間、公眾教育、跨專業治療及個案經理計劃上,都作出改善建議;其中建議將個案經理計劃由現時針對葵青、元朗及屯門三區,擴展至全港18區。
食物及衞生局會研究報告建議。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接納全部建議,在部門互換病人資料上諮詢私隱專員意見,並計劃在未來兩年將個案經理計劃擴展全港。
「醫護人手唔夠」
不過,醫管局現時只聘獲30名個案經理,應付上述三區共5,000多名病人,平均每名個案經理處理167宗個案,遠超於該局期望1比50的水平。精神病康復者組織康和互助社聯會執行幹事許先生質疑,個案經理計劃能否奏效,他說:「醫管局講到個案經理可以連患者家人都照顧埋,但邊有咁多時間?」批評報告的建議治標不治本,「歸根究柢係精神科醫護人手唔夠,治療服務質素差」。
張偉麟則指,下月起有大量護士畢業,料可增聘人手至預期的80至100人,未來兩年會將人數增至400個,照顧18區2萬名高中風險精神病人。
精神科病人治療及跟進檢討委員會建議
1)立法推「社區治療令」,強制精神病人重返社區後定時覆診,參與活動,住所及與誰同住等都有限制,違令者必須住院
2)醫護、社工及警方等應加強溝通加快交換病人的最新資料
3)延長醫生每次與病人會診的時間
4)精神科個案經理計劃應推廣至全港18區
5)加強精神病人親人及大眾教育,令他們掌握資訊,知道患者病情轉差時如何聯絡醫護處理
資料來源:醫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