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索K後駕駛的士的司機,在西環接載乘客往北角,駛至西隧附近突然無端加減車速,又如舞龍般「之」字形行車。乘客大驚報警要求停車,但司機未有理會,最後乘客下車,被告撞毀欄杆被捕。涉案司機昨承認藥後駕駛罪,但裁判官認為其駕駛態度極度危險,質疑是否要加控其他罪名,押後至8月24日再訊。
被告盧志堅(34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控於今年5月15日,在中環民光街駕駛一輛的士時,受藥物影響而不能妥當控制該部的士。被告昨日原本認罪,法庭繙譯員宣讀案情時,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突然截停繙譯員,指被告的駕駛態度極度危險,要求控方索取法律指示,以決定會否增加控罪。
的士左搖右擺嚇煞乘客
案情透露,當日凌晨12時半,被告在西環堅尼地城接載姓梁男子往北角,駛至西隧附近時,突然減速至20公里,又即時加速至60公里,並左右扭軚「之」字形行車。梁感驚慌報警,警員指示他着被告停在安全的地方,但梁拍打被告肩膊,要求他駛往天星碼頭,被告不理,繼續「之」字形行車。梁再次大力拍他及作出手勢,被告才駛向天星碼頭方向。其間被告在民光街停車,梁立即下車。被告倒後駕駛撞欄杆停下,警員到場發現他神情呆滯,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開車前曾吸食K仔。案件編號:ESCC3247/10